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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商人罗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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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接近冬天,天气日趋变寒。在靠近北方的特洛镇街道上依然是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一个白发少年牵着马缓缓走在街道上。街道旁着各式各样的商人在叫卖着,卖皮革的、卖小吃的、卖农具的应有尽有。偶尔也有些戴着风衣兜帽的人买着些奇怪的东西,这些人是炼金术士,他们卖的东西有好有坏,你有可能用很少的钱在这些炼金物品中淘到宝物,也有可能花天价却买回一堆的废品。

“都来看看啊!上等貂皮大衣!”

“菲德尔公国地图啊~只需1个银币一张!最后5张啦~”

“银鳞胸甲...蓝色品质...”

"......"

“刚刚好像听到了奇怪的东西?是错觉吧!”白发少年有些自言自语道。这正是一方通行了,经过了几个月,终于马上要进入北方了。

特洛镇是处于北方与南方的交接处,而这里也成为了各种人的聚集地。不管是从南往北或是从北往南,这都是唯一的一个中转补给站。北方资源缺乏,在这种形式下便出现了这样一类人,他们经常穿梭于南北两地倒腾货物,比如把北方的香料带到南方去卖,再用赚的钱买下南方的粮食卖到北方。北方虽然土地贫瘠,但香料和金属矿物盛产。南方土地肥沃,但平原居多,矿脉金属非常稀少,香料也偏少。所以往往在北方卖的很便宜的铜矿铁矿一到了南方却能卖出两倍的价格!而同样南方便宜的小麦或大米一旦到了北方也能卖出比原价高很多的价格。这其中的利润吸引了许多人,于是旅行商人便顺势产生了。事实上各个地区各种不同的货物都有可能有或多或少的价格差异,而旅行商人则会利用这种差价奔索于不同的城市以此赚钱。

一方通行在一个狭小的店面前停了下来,这是一个服装店。预渐进入北方,气温将会更加寒冷,何况是冬天的北方?一方通行准备帮自己准备一两件冬装。

“您好先生,请问需要些什么?”一方通行打量了一下店主。店主是个40来岁的男人,挺着个大肚子,但可不是怀有生孕,北方偏寒,所以这里的人都喜欢喝酒,喝酒可以取暖。酒分为许多种,高粱酒,葡萄酒,红酒,清酒,麦酒。红酒盒葡萄酒是贵族的专属,像一般的平民家庭基本都选择这种麦酒,因为麦酒价格便宜,一个铜币便可以买一大杯,如果自己酿造的话成本会更低!久而久之北方很多人都有自己酿酒的习惯,而且大多都是选择这中麦酒,这种麦酒和一方通行世界中的啤酒有些相似,喝了容易大肚子。

“我要深入北方呆一段时间,有什么衣物合适的吗?”一方通行对于衣服什么的也不懂,也没打算装内行。衣服嘛,穿着舒服就行!

“您需要什么价位的?”店老板注意了一下一方通行的衣着,看风格似乎是南方的,而且料子也不是便宜货,虽然算不上高档次,但在这边算是很不错的了。

“你看着办吧,穿着舒服就行。”一方通行有些无所谓,好像要买衣服的并不是他一样。店主转过身在货架里面翻找了一阵,似乎都没有合适的。虽然一方通行似乎没什么太多的要求,穿着舒服?什么样的衣料才会穿着舒服?绝对不能是那些便宜的狼皮或者豪猪皮之类的。一方通行身上的衣服里面是一套单薄白色袍子,淡淡的金丝镶边,外面披着一件黑色斗篷。看似随意,但搭配的很完美。也就是说选的衣服不止质量要好,而且还要有一定的美观。不得不说这位店主眼睛毒辣,毕竟在特洛镇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自认这点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既然这样...您请稍等一会!”店主打开店内这一张小门,走向内屋,在里面捣鼓了一阵后,店主一脸笑意的拿出了一件白色的大衣。

“您请试试这件吧,这件大衣是用雪狐的皮缝制而成,不止柔软舒适,还非常的耐磨!”雪狐是北方雪山中常见的一种动物,但由于其速度极快,智慧高,平常人难以扑捉。

一方通行接过这件雪狐大衣,也没多说便取下自己的披风,直接披上这件大衣。一方通行凑近衣领,淡淡的清香传来。“这件大衣经过多道加工处理,以兰花液浸泡除腥味。”看到一方通行的疑惑,店主立马解释道。

“行,买了,多少钱?”一方通行也不是啰嗦的人,决定就直接买下。店主搓了搓手,正了正脸色,在他看来,从现在开始,就是只属于他的战斗了!

“3个金币!”店主一狠心便喊了一个极高的价格,在他看来一方通行应该是那种喜好到处旅行的富家少爷,不会缺这点钱。不过他刚喊完便后悔了,因为这价格完全是原价的三倍多了,价格似乎喊得太高了。他已经做好了被杀价的准备。

“嗯”一方通行也没废话,直接扔3个金币在店主桌子上。之前在妖尾的时候他就积攒了300多金币,北山的时候偶尔也会遇到一些不开眼的公会或者强盗,碰到他就直接打劫了。现在他的钱有近400个金币了,倒也不在乎这点钱。

“耶?诶????”店老板也一脸无语,倒是头一次遇到这么爽快顾客。早知道就喊更高了!

穿上大衣,披上黑色披风后,一方通行骑上马便直接前进。以这种速度,到达教会圣城还需要好几个月,甚至一年,自己要加快赶路的速度了。

“就是你....这家伙偷了本大爷的钱袋......”前面围着一群人挡住了一方通行的去路,不时有争吵声从人群里传出来。

一方通行骑在马上,高于其他人一大截,倒也能看清人群里发生了什么。一个穿着皮甲的大汉拦住一个赶着马车的男人,那男人25、6岁的样子,留着些小胡须,一头银白色的短发。而在皮甲大汉旁边,有着好几个同样穿着皮甲的男人,看样子和皮甲大汉是一伙的。

此时他们正拦着银发男子的马车,扬言要搜他的车。“既然你说呢没拿我的钱袋,那就打开你的马车货箱让我们搜!”“对呀!让我们搜!看看你是不是拿了罗格大哥的钱袋!”

白发男子略微思索了一会,对挡在他面前的罗格说道,“让你们搜也可以,但如果你搜不出东西来的话就得让我过去,顺便赔偿我一个银币当道歉。”

罗格与他旁边一个瘦小伙伴们对了对眼神,见那人一副“绝对没问题”的的表情。罗格装着考虑的样子,然后朝着银发男子道“如果真是错怪了你的话我们会给你道歉,还给你一个银币的补偿!”白发男子叫罗伦斯,这次是准备带一些貂皮去北方卖,不过没想到被人当成小偷。‘反正我也没头他们的钱,让他们搜就搜吧,而且还能拿到一个银币的赔偿。’不过商人的直觉告诉他似乎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不过他也没有其它选择了。

“那小子惨了!”站在一方通行前面看热闹的一个年轻男子悄悄对他的女同伴说道。“为什么呢?”见女伴一脸好奇,年轻男子很是得意。凑到女伴耳根前小声说到;“那个叫罗格的是一个佣兵团的团长,刚来这几个月,经常找各种借口刁难独行的商人或者旅人,他已经用这个方法明着抢过两个外地商人的钱财了!”

“他就不怕城卫队吗?”女伴惊讶到。男子立马捂住女伴的嘴,虚心的看了看旁边;“小声点,城卫队长就是他叔叔,他怕什么!”

果不其然,罗格在罗伦斯的马车里搜出了一个蓝色的袋子。“看你怎么狡辩!”罗格一脸愤然,而他一起的瘦小男人也适时站出来,指着罗伦斯车里的那上百张貂皮说道;“罗格大哥,这不是你家里丢失的那些皮革吗?”

“嗯?”罗格眼睛一转,一脸恍然大悟,“对啊!前天被贼偷了去,没想到是你小子!”说完,一把抓住罗伦斯,狠狠的把他摔在了地下。这一下罗伦斯被摔得个眼冒金星,“你们...你们这是敲诈!你们这是抢劫!你们就不怕我叫城卫吗!”罗伦斯就算再笨也猜得到这是怎么回事了。

罗格和他的同伙们对望了下,嚣张的大笑了起来。被堵在人群外围的一方通行皱了皱眉头,倒不是因为看不惯罪恶,就算那个叫罗伦斯的立马被杀一方通行也不关一方通行的事情。只是、被这么多人挡住,一方通行根本不能过去街道的一边。

“小子,连老子罗格的东西都敢偷!谁借你的胆!啊?”罗格一脸怒火,但心情却好的不得了,这次又大捞了一笔,这赚钱可比做佣兵刀口舔血的日子来的轻松多了。罗格举起拳头刚准备把罗伦斯打晕,自己才好拿东西走人,一个淡淡的声音打断了他。回头一看,一个牵着马的白发少年从人群众挤了过来。“能让开吗,我要过去了。”

一方通行没打算等了,被一群蝼蚁挡在前面,浪费时间。除去人群,罗伦斯的马车占了街道的一边,罗格一群人占了街道的另一边,一方通行还牵着马,只有让中间的罗格让开他才能过去。

对于在他的地盘居然敢有人打断他的’工作‘,罗格感到很恼火。一看那白发少年似乎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顿时罗格脸上露出的狰狞的笑。罗格站起来张开双腿指着他的胯下;“小鬼!你想过去就从这过去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鬼,钻过去啊...”罗格的同伙们轰然大笑。

“啧,真是麻烦呐”一方通行似乎在抱怨着,嘴角却透漏出嗜血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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