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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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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中元的记忆里,猫和狗是很难和平共处的。在吃喝丰足的喂养下尚且如此,更莫说流离浪荡的抢食充饥中了,势必要争个你死我活才对。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肉联厂这里的流浪猫和狗居然存在着和谐的同盟态势,这倒是极为罕见的。

许琳遇袭的那晚,白中元看到过流窜于肉联厂中的野狗野猫,由于当时光线不好并未观量清楚,此时终于窥得了全貌。

而越是这样,他越是好奇!

“这些狗和猫除了毛发脏污、凶相毕露之外,怎么个个都是肚圆肉厚的?就算这里的食物充足,也未免有些夸张了吧?”

怀着这样的疑问,白中元脚下发力朝着仓库那里冲去,急速行进的同时双眼也紧紧盯住了那群猫狗。

猫和狗的数量大概有十几只,奔驰之间卷起了诸多的水渍和污雪,它们冲到冷藏运输车跟前停了下来,而后开始四处乱嗅,最终朝着车底刨动起了爪子。猫叫狗吠响起时,场面顿时乱做了一团。

事出反常即为妖,莫说那十来只猫狗正在疯狂的争抢着什么东西,就单说关系着何正遇害的冷藏运输车,白中元也必须保护好。

从旁边找到一把铁锹,白中元急匆匆的冲了上去,尽管已经做好了被狗咬猫挠的准备,可真当猫的脊背上毛发竖起,野狗亮出獠牙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恐惧,搞不好就会重伤于此。

“杂毛畜生,滚。”

就在左右为难时,不远处传来了呵斥声,根本无需放眼辨别,凭借声音便能得知来人是邋里邋遢的叶止白。

流浪猫狗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假,长久混迹肉联厂吃过叶止白的亏也为真,所以当脚步声临近的时候,便哄然四散而去。

“老叶,谢了。”危机解除,白中元终归是要客气下的。

可显然,叶止白并不领情,嘴角一抽冷笑着回应:“感谢个屁,我过来是驱赶那些杂毛畜生的,又不是来帮你。”

“得,当我没说。”

叶止白这个人本身就是疯疯癫癫的,白中元也懒得跟计较,现在他只想弄清楚一件事儿,那些猫狗在抢夺什么。

蹲下身子,朝着车底看去,白中元发现了一根尾指粗的弹性胶管,从上面的水渍以及断裂的痕迹判断,是被猫狗所咬断的。换言之,之前胶管的长度远远不是眼前的二十公分,而是更长一些,应该是被猫狗叼走了。

“车下面怎么会有这东西?”较于此,白中元更想不通的是另外一点,“流浪猫狗为什么会哄抢?”

谢江的勘查结果表明,那晚仓库的灯之所以突然熄灭,何正的尸体之所以突然扑向车外,很大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弹性胶管设下的机关,且现场也的确发现了断裂的证物,难道说当时有一部分弹到了车下面?

可这也无法解释猫狗哄抢的问题啊,难道说这胶管当中还隐藏着什么秘密?

暂时想不通,白中元只能小心翼翼的将胶管装入证物袋中,而后朝着叶止白走去,对于流浪猫狗的问题还是得向他请教。

“别说我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也不告诉你。”叶止白又开始犯浑了。

“为什么?”白中元不解。

“报仇。”叶止白的独眼中闪烁着幽光。

“咱们之间哪儿来的仇?”白中元着实困惑,按理说自己是对他最好的那个人了,如今怎么还杠上了。

“呦呵,跟我装蛋是吧?”自打进过一次支队拘押室后,叶止白说起话来越发的肆无忌惮了,“那天你们凭什么抓我?”

“你说这个啊,那咱们就好好掰扯掰扯。”白中元气的想笑,“你隐瞒了沈海涛遇害身亡的事情暂且不提,单凭你去他宿舍偷东西这一件事儿就有足够的理由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不会不懂吧?”

“少跟我扯淡。”叶止白梗着脖子辩解,“借东西的事儿能叫偷吗?再说他人都死了,留着那些东西有什么用?”

“那你把东西还了吗?”

一句话,问的叶止白哑口无言,眼珠子咕噜噜转动几圈,脚底抹油便走:“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我没来过这里。”

“……”

目送打着趔趄的叶止白离去,白中元无奈的笑了笑,或许方言说的是对的,这种人你能拿他怎么样?不说病情鉴定结果的确有着重度的情感依赖症,就单说这股子“精神分裂”的劲,谁能应付的来?

……

把冷藏运输车和仓库再一次做过细致勘查以后,白中元并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只能更换地点前往何正的宿舍。

当然,此行收获还是有的,那就是证物袋里面断裂的胶管,凭借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白中元可以确定其中存在着猫腻。但同时他也很清楚,许多隐藏的细节并不是用肉眼就能找出来的,必须回支队借助专业仪器才行。

在何正遇害之事没有真相大白之前,宿舍的门上自然是要贴上封条的,但这对白中元并不具备任何效用。屋子的格局与沈海涛的宿舍完全相同,唯一的差别在于后者最后一顿饭是在厨房里面吃的,前者则是在客厅。

为了做毒物检验,警方曾经收集过部分吃剩下的饭菜,尽管如此,桌子上的残余物还是有着不少。盘子里面可以看到拍黄瓜、油炸花生米以及素炒的青菜,直径四十公分左右的盆子里面装着很多发干的肉块。

时节正值隆冬,所以哪怕是已经搁置了两天,这些肉看起来并没有变质,用力嗅嗅还能闻到淡淡的香气。

“应该还能吃吧?”

望着眼前的肉块,白中元想到的是叶止白和绑架许琳的两名嫌疑人,言行之中都释放出了贪恋地羊的讯号。尤其是脑子不清不楚的叶止白,他对狗有着那么深的感情和依赖,居然还对狗肉垂涎欲滴的,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狗肉,是真的香!

“这玩意儿真有那么好吃?”嘀咕着,白中元将手伸向了一块油渍较少、骨肉均衡的,咬下一口便轻轻的咀嚼起来。

或许是肉本身有韧劲,也或许是水分蒸发的缘故,总之吃起来有些发柴发干,不过味道的确是很不错。

肉还没吃完,白中元轻轻坐了下来,对面喷涂着或大或小的痕迹固定线,可以确定是何正之前就餐的位置。反倒是眼前,除了一副碗筷之外桌面显得异常整洁,很显然是犯罪嫌疑人曾经谨慎清理过的。

将那块肉叼在嘴里,白中元挪动屁股蹲了下来,打开手电的同时目光平视起了桌面,良久才摇头站了起来。与他猜测的一样,干净整洁的桌面上不存在任何的痕迹,指纹没有、掌纹也没有,基本做到了完美抹除。

那么碗筷呢?

碗中有着吃剩下的骨头,筷子上面也沾染着残渣,表面看起来具备很大的勘查价值,但偏偏被白中元直接忽略了。因为他很清楚秦时雨和顾山的能力,倘若上面真的有线索,早已经被挖出来了。

在圈着固定线的那侧,碗筷的旁边摆放着杯子,里面还有大约一两的白酒,地上则有着一个白酒瓶和四个喝空的啤酒瓶。

“先啤后白吗?”

这多少让白中元有些疑惑,因为对于大多数喝酒的人来说,混酒的正常顺序应该遵循度酒精度的高低,反向饮用的不是说没有,但并不常见。那么这个小细节,又是否有必要深究,剖析具体原因呢?

目光反复扫视着啤酒瓶和白酒杯,白中元回忆起了尸检报告,心血检验中发现了极高的酒精成分,周然解析其含量浓度后给出的结论是何正生前引用过大量的白酒,那这岂不是又有了矛盾之象吗?

无论是许琳遇袭时听到的对话,还是走访厂区工人的结果,都表明何正生前的酒量是很大的。根据周然所说,何正生前出现过双硫仑样反应,且不是胃容物中的头孢类药物催化而成,而是服用过解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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