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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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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打败了?”

在正南坊深处,一座占地数十亩的大宅院中,挤满了神色沮丧的混混们。

在事前,朱国器允诺给他们大量的奖赏,不论是女人,财货,甚至是土地和房屋,现在他们肯定是拿不到手了。

身为京城中实力最强的会首,朱国器有自己的一套。

最少,在听说又死了几十个弟兄,又被人打的大败的时候,朱国器脸上神色不变,一切如常,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受伤的养起来,死了的,一家给六两银子。”

“是,属下立刻去办。”

一个部下答应下来,去办朱国器交代下来的事。

他的抚恤标准是大明给边军将领家丁的安家银,每人六两,在当时的物价来说能买一匹挽马或大青骡子,或是一亩地,这钱不算少了。

“老大,俺们惭愧。”

“俺们虽然尽力了,但实在是技不如人。”

“俺是一直在宣大镇,这些顺字行的贼厮鸟,学的是蓟镇的鸳鸯阵法,已经学的成型,咱们不是他们的对手。这样打下去,也是不成。”

眼前对朱国器说话的,就是那些在刚刚械斗时打的最好的一群大汉,都是面色阴沉,眼神酷厉,身形彪悍的一伙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极为悍勇的凶徒。

这些人,是朱国器这两年从宣大和山西几个边镇找来的边军中的好手,边军不是军户世职,可以入募,到年限后可以退伍,当然,也可以自行离开,边军的粮饷是月支粮二斗或一斗半,月钱是一两左右,还有一些盐菜银子,安家银子,总体来说,收入在京城这边看来不高,在江南那边更是低廉,但在西北一带,这个收入已经够养活家小了。

朱国器找来这些边军,月支一两八钱,本人和家小都是他养活,人数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三成是边军中的骑兵,彪悍勇武,但他每次械斗,都是隐藏了实力。

“诸位知耻后勇就好,这一次打输了也不怕,我们迟早会找回这个场子来。”

不愧是南城大豪,朱国器除了在朱岗这种层面的人面前才会俯首,平时也算是能做到荣辱不惊,就算是遭遇逆境,也是丝毫不乱。

“是,我等会效死力。”

一群边军很惭愧,他们也不知道,在别的地方,朱国器还隐藏着实力,但这位大豪对自己这一群人算是很优待了,他们怀着异样的心情,告辞而出。

“可惜他们之中没有夜不收。”

看着这些人的背影,朱国器也是颇为遗憾。

边军各镇之中,夜不收最为精锐敢死,训练的办法比普通的骑兵和步兵要残酷和严格十倍,能做夜不收的,都是精兵中的精兵,普通人不能为之。

“会首,夜不收是潜伏和狗斗的好手,但真正要破阵,夜不收的作用不大的。”

朱国器一身横练功夫十分了得,他的武功是家学,同时吸取了北方地方武学中的精华,加上天赋过人,现在又是三十五六,一生中体能和经验都处于巅峰之时,身为统驭数千人的大豪,自有一股威风杀气,等闲之人,根本不敢与朱国器争执,更不要说公然顶嘴了。

“嗯,你说的对。”

朱国器眼神一凝,有若实质的看过去,在他面前,是一个长相很猥琐的青年,不到二十的年纪,身形矮小,面目可憎,只有两眼之中,有一些精光闪烁,看起来还有一些不凡的地方。

这个青年叫杨能奇,原本是顺字行的伙计,差点就做到大伙计的位子,后来到舍人营也差点当上旗总,是一个旗队长,在第二次的开革风潮中,他被查出夜间私自翻营墙外出,在顺字行中,被查出违反几处店规,结果在舍人营和顺字行中都被开革出来,闹到流落街头的地步。

朱国器知道此人,在考察了一个多月之后,将杨能奇招到自己的门下,借由杨能奇对张惟功和顺字行及舍人营的了解,替自己设计战术。

现在的几次械斗和失败,都是杨能奇的主张。

朱国器自有一股信人不疑的豪气,对杨能奇既然任用了,就相信其的判断,当下点了点头,道:“某一时失言,要对付顺字行,当然还是用你的计谋!”

“会首也要想清楚了,张惟功还是有英国公府和皇上宠臣的身份。”

“我等刀头舔血的,哪天手里不出几条人命?现在不博,迟早被姓张的这小子赶成路边沟渠里的路倒,弄到我家破人亡。博一下,就算被官府拿了去砍头,也好过被人如野狗般的打死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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